商业纠纷
澳和律业拥有一支受客户信赖的商业纠纷事务团队,客户依靠我们强大的争议解决律师团队向他们提供专业的、商业性的法律意见。澳和律业在代理商业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有着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标准化的承办流程,对每一个商业纠纷案件都有十分翔实的案件分析报告,从案件事实、法律依据、诉讼策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并与客户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以专业精湛的法律技能,切实维护了客户在商业纠纷中的合法权益,是客户值得信赖的律师伙伴。我们客户遍及各个行业,包括澳洲本土公司、中国公司、跨国公司和大型金融机构以及政府和个人。我们经常就重大企业交易和金融交易的潜在争端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为了避免商业纠纷,要如何进行自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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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 的记录,确认以下信息:
- 董事身份
- 股东身份
- 股东所持股权比例及类别
- 以上信息的过往变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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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合规的公司章程。
通常在公司建立时,都会采用一份公司章程(Constitution)用以治理公司的内部管理及运行。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使用一份标准格式的文件,覆盖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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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类别及经营权限
- 股权变更的程序和限制条件
- 股权类别及其附加条件, 例如持有特定类别股权的股东是否有投票权,分红优先权等特殊权利
- 股东会议形式及流程
- 投票权的使用方式
- 董事的责任及权力
公司章程一旦被制定,对所有股东都有约束力,无论是在成立初期的原始股东还是后期加入的新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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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董事会选择签署一份股东协议 用以弥补公司章程无法体现的一些具体事宜
- 特定类别的事宜,董事必须交由股东表决决定,例如变卖公司资产,产生高于一定限额的债务,拓展不同类别的业务,股权回购等
- 特定股东有委任公司董事作为其代表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权利
- 董事的投票权,由其委任的股东持股比例决定 保护小股东利益(Minority Shareholder)
由于股东协议的合同性质,它只对签署股东协议的各方有约束力。因此,为了保证公司管理的统一性,通常新股东都会被要求签署一份承继契约 (Deed of Accession),承认现行的股东协议对其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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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会议记录。
无论是公司章程还是股东协议,大多在内容和目的上都是为了给公司的内部管理,提供方向性的指导。在实际运营中,难免会遇到具体的事宜,需要因事单独考虑进而做出决定。
通常根据事情的性质,可通过董事或者股东决议来做出最终决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公司章程也可以通过股东决议被更改。所以公司的会议记录 (Meeting Minutes) 和决议(Resolution),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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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在公司的设立、投资、运营以及解散过程(包括诉讼、咨询、策略制定)中, 为客户的争议解决提供法律意见;
- 在澳洲进行的诉讼和仲裁中担任客户的代理律师:
- 就诉讼前和调查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咨询服务;
- 法律咨询服务,以减少交易风险和运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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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服务的案件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 知识产权类纠纷
- 建设工程类纠纷
- 金融贷款及担保类纠纷
- 公司股权类纠纷
- 项目投资类纠纷
- 商业合作类纠纷;
- 商业合同类纠纷;
- 商业产权类纠纷;
- 资产管理类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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