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rcial Law

Based on our accumulated practical experience on the dynamics of the Australian market, we will provide you with comprehensive legal affairs solutions for business due diligence, sales, partnership disputes, commercial leasing, operation and employment. We are willing to provide you with legal support for cross-border business that may be involved in Australia and share the legal policy updates with you promptly.

Q&A

(中文) 公司名称不能与现有名称相同 保留可用名称。如果您还没有准备好注册公司,但又想确保有可用的名称,您可以申请保留该名称。如果ASIC批准您的申请,他们将保留该名称两个月。如果您想延长这个期限,您需要再次申请保留名称。 检查现有的商标或名称。即使您保留或注册了一个名称,拥有类似商标或名称的公司也可能会对您采取行动。您有责任了解任何可能影响您的名称的类似名称或商标。 公司名称必须显示其法律地位公司。必须以其名义显示其成员的责任和地位。如果一个公司的成员的责任仅限于他们股份的未付金额,那么公司名称必须以“专有有限公司”结尾。如果成员的责任是无限的,公司名称必须以“专有”结尾。

(中文) 根据澳大利亚目前的移民政策,很大一部分新移民获得的是188A商业移民签证。对于这样的新移民而言,取得澳大利亚“绿卡”的关键是在澳大利亚建立和经营一个生意。澳洲的生意与公司是明确分开的,所以说,新移民在澳洲购买生意时通常需要先成立公司,移民主申请人须作为公司的主要股东和董事,同时为公司注册生意号(ABN、ACN),这样公司才是具备了拥有澳洲生意的资格。随后,可以公司名义购买生意,并将生意注册到公司名下。

(中文) 在商业租赁在正式签署前,房东必须在不少于签署日期的7天前给租客一份提议租赁 (Proposed Lease)和关于租赁信息的披露文件 (Lessor Disclosure Statement)。 如果房东没有照此在指定的时间内给出披露文件,租客可以有权利依次解除租赁。 同时租客也要在签署租赁前给出关于租客信息的披露文件 (Lessee Disclosure Statement),在此披露文件中租客还可以标示出任何房东在商议租赁时给出的陈述或承诺,如果正式的租赁中没有包含这些陈述或承诺,租客便有权利去向房东追究损失赔偿。 如果租客是持有少于5个零售生意的,在签署租赁前还需获得律师给出的法律建议报告(Legal Advice Report)和注册会计师给出的财务建议报告(Financial Advice Report)来确保租客完全理解租赁的内容。

(中文) 租赁协议。在租赁协议里,房东会把租铺按协商好的租期时间租给租客使用。这里租客有着对租铺场所的独家使用权,这是租赁协议有别与牌照协议的重点。顾名思义“独家使用权”,就是租客可以排除他人对租铺使用的权利,其中也包括房东。在普通法的概念里,这也是租客对租铺持有的安静享受的权利,所以房东不得在没有租客的允许下擅自进入租铺进行检查。但是租客能享受此权利的前提条件是所租的场所必须是有明确限定的,封闭而且可以被锁定的。 牌照协议。在牌照协议中,租客是没有租铺的独家使用权和专有权的,房东只是把租铺的某些使用权以牌照许可的形式授权给租客。如果所租场所并不是封闭可锁的,比如停车场或是商场的公共餐饮区,那么房东也只能以牌照协议的形式把此空间租给租客。

(中文) 补交差额并且罚款! 企业一旦被查或者被员工举报,那企业主需要按法定要求补交最低工资的差额,且FWO会按照情节严重性进行罚款。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关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劳工法修正案中明确指出,今后的工作将着重审查弱势群工作环境,其中包括留学生,移民和英语非母语人群。一旦被发现工资低支付的情况,其雇主将受到严厉惩罚。

(中文) 不可抗力 (Force Majeure) 指的是一种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或社会现象。这是一个来自大陆法系的概念,其所补充并与之相对应的普通法系中合同法的概念为合同落空原则 (Frustration of Contract)。 不可抗力有3个重要元素:它在有或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发生;它对于双方是不能够被合理地预见的;它在双方所能控制能力之外发生,并其后果是无法避免的。 在Lebeaupin v Richard Crispin & Co案件中,法庭认为不可抗力表示所有超越人的意志,且不在其控制能力范围内所发生的状况。因此,上帝的作为;战争与罢工;禁运;异常天气状况;和流行病等都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

(中文) 法庭在Taylor v Caldwell 中定义了合同落空原则:当双方均不存在违约行为,所发生事件超出双方可控范围,且导致合同义务无法履行时,合同将被自动解除,未履行的义务将被豁免。 引起合同落空的情况包括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标的物遭到毁灭,法律的更改使合同的履行违法,以及禁制令的颁布。应当注意的是,可预见性、自我诱导性等事件不构成合同落空。 因此,若合同一方因COVID-19而导致合同义务无法履行,如被要求自我隔离、强制隔离、无法入境等,很大程度上可以依赖合同落空原则减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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