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申请离婚

在澳洲,有大量的客户在咨询澳洲离婚律师都会有以下关于澳洲离婚的疑问。例如,在澳洲离婚流程中,客户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吗?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方在离婚的时候消失玩失踪。那么根据澳洲家庭法,这婚还能离吗?

其实是可以的,根据澳洲离婚程序,在澳洲离婚申请分为两种:共同申请和单方申请。当您的丈夫或者妻子不同意离婚,或者失联。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单方面申请离婚。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单方面申请离婚并是偷偷地离婚。单方面申请离婚在澳洲家庭法的定义是双方不能达到共识,或者在一方失联的情况下,向法院提交申请从而请求法院判决。换句话说是不可以背着对方,偷偷离婚的。依然需要遵循澳洲婚姻法,向对方送达离婚申请来让对方知道你的离婚诉求。

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如何向配偶传达离婚申请:

1.亲自送达(Personal Service)

一般情况下,你需要将以下材料在法庭聆讯日的至少28天前送达到配偶一方。文件包括:

    • 离婚申请
    • 加盖法院印章的
    • 离婚申请表
    • 宣誓书

《婚姻、家庭和分居》信息手册一般选择邮寄,或者由一方亲自送达。根据澳洲婚姻法,在送达文件时需要送达人员填写 “宣誓书” 来保证送达时的具体情况。比如文件是否安全地送达到本人手上,对方是否已经收到了文件来确保对方已知道申请人进行了单方面申请离婚的事实。这称为Personal Service。
但是,一旦遇到对方不愿意透露家庭住址或者故意失踪,这时候文件送达就会遇到困难。那么就需要以下送达来实现。

2.替代送达(Substituted Service)

当配偶在海外,或者配偶不愿意告知其居住地址时,这时候就可以选择 “替代送达” (Substituted Service)。可以由离婚律师联系对方的亲友,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代为传达文件。但是根据澳洲婚姻法,当事人还是需要证明离婚文件已经有效并且无误地送达至对方手中。

3.免除送达义务(Dispensation of Service)

根据澳洲婚姻法,免除送达义务称之为(Dispensation of Service)。它的申请需要达到特定的要求才可以。这个要求是申请人及离婚律师已经拼尽全力地送达了离婚申请文件却没有收到任何回应,比如电话、微信留言、短信留言、电子邮件,联系对方的亲人及朋友、Facebook和Instagram留言、尝试切的联络方式甚至于亲自寻找对方等。换句话说,对方明知道单方面申请离婚事项或者离婚律师的存在才故意回避或者失踪,这时候才可以申请 “免除送达义务” 。

综上所述,对于上述的三种方案,替代送达和免除送达方式需要做出额外的申请流程,并且由律师和相关人士提供充足的证明来证明当事人逃避单方面离婚申请才可以满足澳洲婚姻法的离婚要求。 如果您对以上两种送达方式的要求有所异议,可以向澳和律业的律师寻求帮助,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