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爱情的结晶和父母的看顾对象,但也是夫妻离婚时的重要争夺对象。无论在哪个国家,对于抚养权的争夺往往十分激烈。那么在澳大利亚,夫妻分居或者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谁?澳和律业 | Auslaw Partners 作为澳洲综合性的领先华人律师事务所,拥有针婚姻家庭的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本文将告诉您澳洲夫妻分居或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相关规定等,将要赴澳生活或昆士兰本地的父母家人们建议收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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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法律下,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可以分别进行,彼此互不影响。在分居或离婚后,抚养权的归属成为夫妻争夺的焦点问题。从法律上来看,澳洲家庭法The Family Law Act 1975 以满足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前提,要求父母协商做出有关子女抚养时间分配、抚养费以及子女重大事项决策的妥善安排。要注意的是,澳大利亚婚姻法处理子女抚养权的唯一原则就是孩子的最大利益(the best interest of the child)。也即考虑的是孩子的权利而非父母权利。
目前,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一种是父母自行协商抚养有关事宜的权利义务分配并形成协议,这叫做抚养计划 (Parenting Plan);另一种是在专业人士协助下形成正式文件,并依此请求法院出具抚养同意令 (Consent Order);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裁判抚养权归属,由法庭出具法庭抚养令 (Parenting Order)。其中,抚养计划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而抚养同意令和法庭抚养令由法院出具,具有强制执行力。以下分别为您介绍此三者的区别的要求。
一、子女和谁一起生活;
二、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责任安排;
三、子女和父或母单独相处的时间、地点;
四、子女和父母交流的方式(如电话,邮件以及书信);
五、对于特别的日子,如生日、公众假日和学校假日等应当如何安排;
六、有关子女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如子女的教育问题、医疗决定、宗教决定等
抚养计划的内容并非一成不变,可另达成的书面协议进行更改。抚养计划没有法律强制效力的,对任何一方都不构成法律义务。但如期父母就子女抚养问题诉诸法庭,抚养计划的内容将成为法院考虑因素。
在提交抚养令申请前,除了案情紧急或存在家庭暴力等原因外,,父母双方必须参加调解。调解后可以获得一张证明,此证明必须附在提交给法院的文件中。如果存在不适合进行调解的情形,该证明也会进行记载。
法庭抚养令需要进行家庭法院的诉讼程序,父母双方需要参加诉讼庭审。而而在此之前,争议双方必须通过家庭争议解决机构尝试解决矛盾(Family Dispute Resolution),此为前置程序。经此之后,家庭争议解决机构会将出具一份证书(Section60I证书),以证明争议双方已经尝试庭外的争议解决方式。但如果有家庭暴力或者儿童暴力的特殊情况,则不需要此证书就可直接进入庭审环节。
此外,如果夫妻一方不执行前述抚养计划,另一方也可以通过起诉方式获得法庭抚养令,从而使抚养计划转变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命令。法院在出具法庭抚养令时,双方协商达成的抚养计划将是重要的参考,法院会参考该抚养协议的内容以及综合考量是否满足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而出具抚养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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